课室借用

公共资源 |2013-12-26 21:41:28 |来源:华南师范大学 |评论:0
受理时间:石牌校区每周一、三、五下午3:00-5;00;大学城校区:周一、周三下午2:00—5:00;周五下午:2:00—3:40
申请流程:

备注:课室借用必须经借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,例如院系内活动可以由院长(系主任)、党委书记、副院长(系主任)、副书记审批,社团活动由校团委或学生部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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